水城城垣遺址,長40米,寬2.7米,高0.5、1.5、2米不等,為1952年拆毀原縣城城垣而遺。
水城廳城。城垣始建于清雍正十年(1732)(建水城廳前一年)。據(jù)《水城廳采訪冊》記:“雍正十年題建土城,厚六尺,高一丈,周圍三百七十二丈。乾隆二十四年,改建石城,厚八尺,高一丈五尺,周圍四百五十丈,垛口凡六百四十有八。城門三:東挹暉,南啟文,西景成。風池河至城西分為二,一繞城南,一繞城北,會于城東,寬五丈余”。
又載:“光緒元年春,通判陳昌言重修三城樓:東春熙,題曰‘關(guān)迎紫氣’;南向化,題曰‘風清禹旬’;西掛馨,題曰:‘水月光澄’。樓皆兩層,每層高丈有六。中為廳,旁各兩室。”
因城北外系沼澤地帶,不適筑路開道出入及修城門,故水城未建北門。三座城樓均為重檐山頂,脊五,高10米余。惜與城垣同時拆毀。
清代,大定府五屬,水城城池規(guī)模最小,然以小巧、玲瓏、堅固譽名于省內(nèi)。做工精細,形態(tài)美觀。所用石料,塊大而堅實。墻體內(nèi)外壁,以精打細鑿之五面石塊鑲磊筑成,是時于黔省堪稱一流。建垣2百余年間,未曾被攻破。
因城四面環(huán)水,故稱“水城”;城池又形似一浮水荷葉,又稱荷城。
此遺址對城建、軍事史有研究價值。水城人對其寓以深厚鄉(xiāng)土之情。1989年6月3日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。
水城城垣遺址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。